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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征集指南现已正式发布(见科技部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most.gov.cn)。鉴于今年项目征集和遴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现就推荐备选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领域和方向
详见附件1。
二、指南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
1. 研究开发类。围绕现代农业前沿技术领域,重点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农业高新技术研发,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新品种、新制剂、新装备等重大技术产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2. 集成示范类。面向农业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需求,重点突破共性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获得重大实用技术成果,支撑农业与农村持续发展。
(二)推荐主体及名额分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机构;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部分涉农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等。
我校主要对应推荐主体为教育部、湖北省科技厅、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湖北省科技厅分配我校的推荐指标待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各推荐一个项目。
(三)申报资质要求
1.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课题)只能通过一个推荐主体申报一次。
2.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在2013年计划项目申报中,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限申报一项项目,年龄至申报时不超过56周岁(195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申请项目参与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个(在研项目原定于2012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可不计入)。
科技部将组织对项目(课题)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申报项目,并视情节严重取消申请单位、申请人1-3年申报资格。
3.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技术负责人。
(四)推荐要求
1. 每个项目不能按研究方向整体申报,只能按指南中研究方向一项研究任务组织申报;
2. 每个项目由申报单位按项目研究内容提出经费需求;
3. 每个项目的参加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4. 本次申报项目的实施年限为3-5年;
5. 对于具有产品目标和产业化前景的研究任务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
6. 本次备选项目为需求建议征集,与财政支持的国家科技计划立项无直接对应关系;
7. 对法人单位推荐的项目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对非法人推荐单位(如某工程中心),由该单位的依托法人单位盖章推荐,书写格式为:“某工程中心(依托单位代章)”。
三、程序安排
(一) 本次推荐指标有限,请各学院整合优势力量申报,每学院每个研究任务限报一个项目,其项目应具备较好的成熟度和可行性,重在提高所推荐项目的入库率。建议相关教师积极加强与有推荐资格的涉农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单位的沟通,充分利用多渠道的支持;鼓励联合申报,争取参与外单位牵头主持项目。
请各学院于4月25日(周三)前,将学院项目申报情况简表和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wuxinling@mail.hzau.edu.cn
(二) 科技处在汇总各学院申报项目基础上,择优向教育部和湖北省科技厅推荐,并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科技厅最终分配我校的推荐名额,协调安排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推荐名额。
获推荐的项目申请人根据科技处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根据申报内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按相应格式填写推荐书。网络填报开通时间: 2012年5月11日8:00至5月25日17:00。项目集中受理期网络拥堵,请各申请人尽早填报项目。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用A4纸,均为正本),正反双面复印,连同有关声明(附件2)装订成册。
涉密项目不得上网申报,须根据项目推荐书格式离线填写,打印装订15份。
推荐书格式见附件3和附件4,一个项目只按一类推荐书格式填写。
(三) 备选项目评审答辩将采用异地视频或电话答辩方式,在报送项目推荐书的同时报送有关光盘答辩材料。光盘必备内容包括:
1. 项目介绍演示版(可自动播放,时间为10分钟以内,如超时,则以电子演示稿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电子演示稿中的录音原则上须是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录音,不得采用专业配音)。
2. 项目介绍答辩版(可逐页查看。在回答评委提问时,如需要对演示内容做解释,由现场工作人员按答辩人要求,逐页展示)。
3. 会议答辩回执,包括:答辩人名字,单位,答辩电话(固定电话,区号+号码,并注明所在地)。
4. 光盘可以添加的其他内容:为辅助答辩或进一步说明项目技术内容的其他相关材料。
光盘请提供非压缩版本,如使用ppt进行演示,应将答辩录音内嵌至ppt中。
科技处将安排项目申请人于5月28日-29日集中录制光盘。
(四)请各学院于5月30日前,将项目推荐书正式材料一式四份和光盘一份统一交至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一)科技部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综合处: 朱浩,卢兵友
010-68511848,68598129(传真)
科技部农村科技司综合计划处: 王世光,王亚武,高旺盛
010-58881489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邮箱:program@most.cn
(二)校科技处
伍新玲 87282014 wuxinling@mail.hzau.edu.cn
梅方竹 87281266 mfz@mail.hza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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