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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及毕业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关于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盲评、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拟于20161212日左右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会议。

为确保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现就今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要求:

    请在1210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并向学院提交完整齐全(签字盖章均完成)的答辩材料。

二、答辩前的资格审查

1申请答辩时,研究生课程学分已修满,已发表论文应达到《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及学院关于发表论文的有关要求。

2. 对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包括申请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类别、专业、导师)、培养环节(学分、个人培养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开题报告、课题检查)、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论文发表等,并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校发[2012]228号文件),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论文材料、方法、参考文献、致谢部分不在检测范围内,请提交检测前删除)。

三、材料提交

1通过资格审查后,答辩秘书或学生本人至少在答辩前5天凭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表》和《离校程序单》(此时,只要求计财处盖章,其他手续可后续办理)到主楼222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领取答辩材料袋。

学位论文提交:博士(含同等学力博士)4份、全日制学术型硕士3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和在职农推硕士各1份。

2. 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学位工作栏下载资料http://yjs.hzau.edu.cn/xwgz/xw9/

 

                                          植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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