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广大教师:
2012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274号)、《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鄂科规成〔2010〕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1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老师认真总结梳理取得的科研成果,针对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特点和要求,积极准备申报。
一、奖励类别
2012年省科技奖的奖励类别涉及我校的有: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
二、申报条件
凡申报2012年度省科技奖的完成人、完成组织、完成项目,除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自然科学奖。
主要代表性论文、专著到推荐截止之日应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09年5月18日前公开发表;主要论文、专著的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地址原则上是主要完成人目前所在的工作单位。科技专著不得单独推荐自然科学奖,应作为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和相关论文一并推荐。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完成人在该项目研究中的学术贡献,不能提供书面证明的,不应作为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进行推荐。
申报自然科学奖必须提供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20篇核心论文专著(含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在推荐书其他部分出现的论文他引统计次数,必须是上述核心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其他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不得列入或出现在推荐书中。
2.技术发明奖。
申报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应是已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应用于生产实践满3年以上(2009年5月18日之前已应用)。
3.科技进步奖。
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应已取得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号,并应用于生产实践3年以上(2009年5月18日之前已应用)。对通过产学研合作产生的成果,至少提供一份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作为应用证明。
申报科技进步奖的软科学成果原则上应是科技创新管理领域的研究成果,应(引)用3年以上,产生了良好社会效益,并已取得软科学评审证书(或相当的评价证明)1年以上(2011年5月18日之前)。
科普作品作为社会公益类项目,推荐参加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4.科技成果推广奖。
科技成果推广奖的成果应当用于生产实践满3年以上(2009年5月18日之前已应用)。科研人员利用自身科技资源和创新成果,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面向本地区或行业为多家企业(基地、工程)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项目,对该奖项的推荐应不局限于第一完成单位为各地区或各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推荐项目应出具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了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曾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应获奖满3年以上。
5.省科技奖推荐项目中,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2)涉及实验动物但未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的项目。
(3)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和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项目。
(4)涉密或涉及国防安全的项目。
(5)2011年度通过形式审查未获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以同一项目推荐。
三、申报方式
2012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主要采取按指标限额推荐的方式申报。学校在分配指标限额内组织项目推荐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012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1.单位推荐。除科技成果推广奖外,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科技成果推广奖由成果推广应用的主要单位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或所属行业管理部门推荐。
2.专家推荐。对于技术水平高、意义重大、已经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采取专家推荐的方式。3位以上在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根据熟悉的研究方向联名推荐1个省科技奖励项目;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推荐1个省科技奖励项目。满足以上推荐条件的专家,每人每年限推荐1次,其推荐的项目不占用申请单位的奖励指标。当项目出现异议时,推荐专家有责任配合协调解决。
3.社会组织推荐。经省奖励办许可的社会力量设奖组织(机构)可从其授奖项目中择优按限额推荐省科技奖项目。
项目完成单位或个人只能选用上述一种方式进行申报、推荐。我校主要采取学校集中受理、教育厅推荐的方式,并对申报项目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四、申报要求及其他
1.申报材料。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推荐材料包括纸质推荐书和电子推荐书,一般情况下评审以电子推荐书为主。推荐单位(推荐人)务必严格按照《2012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纸质推荐书应将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并提交4套(含盖有红章的原件1套,复印件3套),原件中附件部分的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可只提供复印件,其余一律提供原件。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2.申报流程。
1.各学院动员、组织项目申报,并于4月20日前将本学院将确定好的申报项目名称、拟申报奖种、完成人等基本信息发送科技处。
2.4月23日前,科技处根据申报项目名称(确定后不能修改,且应与申报科技奖励项目的名称一致)生成项目完成人进行成果登记需要的用户名、密码,以及申报科技奖励需要的用户名、密码。
3.4月24日-27日,成果登记。完成人登陆http:// www.hbttc.org/,填写、提交成果登记材料,获取科技成果登记号。
4.5月5日之前,提交纸质推荐书初稿(含附件复印件)一套。
5.5月5日-5月10日,组织专家审查、反馈修改意见。
6.5月15日之前,项目完成人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登陆进入“湖北省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 (电信网网址http:// 58.48.110.183,教育网网址http://202.114.204.150),完成推荐书主件的填写和附件上传(必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导出并打印纸质推荐书主件,提交科技处。
7.5月16日,学校汇总,请教育厅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推荐。5月15日,网络申报受理截止,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
8.由专家推荐的报奖项目,请项目完成人直接到省奖励办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专家推荐项目(人选)的纸质推荐材料由完成人直接报送奖励办。
3.其他说明。
(1)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完成后,请关注湖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以便随时了解省科技奖励评审工作的进展情况。
(2)2012年省科技奖励评审工作仍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的方式,其中,复评全部采取异地电话答辩方式进行。
(3)评审结束后,除获奖成果原件存档外,其它材料均按保密规定销毁,请事先做好申报材料的归档工作。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282038 87281175
联 系 人:盛 锋 刘兴斌
E-mail:shengf@mail.hzau.edu.cn xbl2001@mail.hzau.edu.cn
附件:《2012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科学技术处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